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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3-02-16 17:36:03 | 来源:中国园林网

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中国和世界园林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多元的功能、辉煌的成就、深远的影响,弘扬中国传统园林文化,和世界园林之美,为中国园林博物馆收藏馆藏园林图片,扩大第一第二届“中国园林”摄影活动的影响,中国园林博物馆与《大众摄影》杂志社继续携手举办第三届“中国园林”为主题的摄影大展征稿,征集中国园林的优秀摄影作品。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从摄影艺术角度解读中国园林。

主办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大众摄影》杂志社、浙江摄影出版社

协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中国公园协会公园文化与园林艺术专业委员会

一、征稿规则

1、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各地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所有选送作品必须取材于国内的园林(包括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共绿地、建国后新建公园等)照片不包括组照,照片需注明拍摄地点,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多于5幅,建议使用RAW格式或最佳画质保存。

3、投稿方式:本展只接受网络投稿,投稿地址点击进入投稿区发帖投稿: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62_1.html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请作者保存好数据文件,入展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大数据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8M以上),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截稿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0日(以收到日期为准)。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组织摄影界和园林界专家进行评选。

7、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在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包括且不限于制作出版物、展览、制作CD、专题影视节目、旅游推介宣传、专题网站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8、所有入选作品将作为第三届“中国园林”摄影大展展品展出,永久收藏于中国园林博物馆并颁发收藏证书,还将收录于相关出版发行刊物。

二、重要声明: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三、作品入选设置:

1、入选作品及稿酬:120幅,每幅稿酬600元。

2、作品入选的,可累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3、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其发放单位中国园林博物馆代扣代缴。

四、本征稿启示最终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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