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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治理践行“达则兼济天下 穷则独善其身”理念

时间:2022-11-06 13:36:08 |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生态治理践行“达则兼济天下 穷则独善其身”理念

如何看待建立国际生态治理体系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如何确立国家生态绿色外交新战略?如何推进生态治理中的国家合作?在前不久北京林业大学主办的“生态治理与美丽中国”国际论坛上,围绕这些热点话题,论坛主席、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生态责任赤字”和“核心价值观分野”

宋维明说,全球生态治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首先是生态治理的全球性,这不是某个国家、某个地区、某些组织能完成的事情,必须是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合作。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不同国家在全球生态治理问题上存在严重的分歧与利益诉求,使得“严重的问题”并不等于“共同的问题”。

宋维明指出,全球生态治理面临“公地悲剧”窘境,其根源在于“生态责任赤字”和“核心价值观分野”。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基石。保护环境与生态本应是国际社会所有个体和组织的责任与义务。但由于生态环境具有公地特征,有关的国际制度不具备严格的惩罚性,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仅具有软约束,所以只能是靠各自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在当前全球生态治理中,普遍存在“生态责任赤字”。其表现是:对当前环境恶化负有历史的不可推卸责任的发达国家不愿意承担以往的过失,力图逃避责任;国际社会各利益攸关方出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做好应该做的事。

全球生态治理的各种困境、窘境,焦点在于谁应该负更大责任?谁应该享有更大权力?谁已经享受了很多权力?过去的权力与责任、与今天乃至未来的权利和责任如何分配如何协调?由于这些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使得全球生态治理在理念共识的路上走了很久,却并没有走上行动共识的道路上。

全球生态治理行动滞后于理念

“理念强于实践的行动。这是现在全球生态治理中面临的第二种问题。”宋维明说,不同经济体利益诉求差异的扩大,使得国家间、地区间的博弈升级,全球生态治理行动远滞后于理念。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生态治理中存在分歧。发达国家有先发展的历史优势,有资金、有技术、有经验、有能力,而发展中国家受生态环境恶化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发展与保护对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是一对矛盾的综合体。处理好两者间的关系十分困难。在发展中国家内部,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地区的发展中国家也存在很大分歧。发达经济体内部同样如此,都不愿为全球生态治理负更多责任。这就造成了全球生态治理行动远滞后于理念的结果。

在全球性的生态治理活动中,不同利益的诉求千差万别、层次很多,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历史,对生态发展要求的诉求也是不同的。特别是生态治理和经济发展有相互促进性,但也有矛盾。在发展中国家,当发展问题成为主题时,就会对环境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正因为有不同状态的诉求,就应该建设全球统一的生态治理体系。但真正实践起来,由于利益的追求不一样、目标不一样,各国在实践上的行动千差万别、力度也千差万别。

生态治理的主体是各国政府

全球生态治理的主体是谁?宋维明说,目前,在全球生态治理活动中,影响力最大的并不是哪个国家或政府,反而是在被非政府组织不断地推进着。

宋维明指出,非政府组织通常借助“一个工具、两个策略”来实现这种推动。一个工具,就是指非政府组织借助信息工具影响全球生态治理,通过信息传播工具、通过媒体,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两个策略就是内外策略,对内作为智库,给政府提供咨询、做辅助性工作;对外通过组织群众性活动推动,给当事者外部压力。

他认为,这类活动确实做得很多,影响也越来越大。但作用和实效并不一定很突出。其原因在于,它并不是全球生态治理的主体。

“全球生态治理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各国政府的肩上。各国政府不能推卸这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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