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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计划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

时间:2022-11-04 14:36:10 |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

江苏:计划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

扬州城市湿地。黄铮摄

苏州市干河清淤现场。钱峻摄

江苏滨江临海,水系发达,河网如织,湖泊星罗棋布,水域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6.8%,具有“水乡江苏”的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水污染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近年来,以太湖治理为重中之重,以南水北调东线送清水工程建设为重点,江苏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治污力度,创造了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典范。

201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工作,每年整治100条河流,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道黑臭现象。

与此同时,江苏还率先提出以“地方政府负责、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社会共治模式,在河道边“晒”起河长的公示牌,请环保社会组织监督河道治理全过程,并通过媒体定期公布整治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

因此,江苏城市河道的整治,是以多种形式,把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融入到政府部门的各项措施中。

融公众参与力量于“河长制”

江苏省政府通过各地媒体、网站定期公布河道整治进展情况,并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把整治效果评估交由沿河居民直接评判

根据江苏省政府的要求,2013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消除城市河流黑臭现象,实现“水清岸绿、鱼虾洄游、环境优美”的目标。截至2014年,江苏整治城市河道长度超过890公里,投入资金超过110亿元。

江苏首创的“河长制”管理体系层层落实,是江苏河湖实现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如今的江苏,“河长”、“片长”、“断面长”,凡是有水的地方就有“长”,几乎每一条河流都被严格地看管起来,城市河道也不例外。

今年7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媒体上公开发布了2015年度江苏省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计划,166条城市河道被纳入本年度整治范围,“河长”名单也同步公示。

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表示,河道治理需要多部门协作,“河长”虽是个虚衔,但压力不小,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协调。比如,召集多部门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各部门职责和责任,在河道整治的过程中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黑臭现象没有得到改善,要第一时间查找原因,督促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

目前,江苏各地都把城市河道整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苏州、镇江、南通等地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河道整治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河道整治工作。

扬州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清水活水”整治小组,借鉴浙江“五水共治”经验,从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

泰州成立分管市长牵头,环保、水利、住建、纪委等部门参加的城市河道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盐城在“河长制”基础上,对城市河道实行“警长制”,发挥公安部门职能优势,强化河道管护。

在政府部门整治的同时,强化公众参与也是江苏城市河道整治计划的一大亮点。因此,江苏省政府要求各地通过媒体、网站公开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定期公布河道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除此之外,河道整治评估内容以问卷调查的形式,交由沿河居民直接评判。

2014年,江苏省环保厅委托省环境保护公共关系协调研究中心,选出6条公众关注的河流,公开遴选出6家环保社会组织,对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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