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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社会力量 用环保知情权推进环保治理【评论】

时间:2022-07-07 12:36:16 | 来源:长江日报

依靠社会力量 用环保知情权推进环保治理【评论】

环保公益组织长沙曙光环保公益中心历时500多天,深入湘江流域10地市,重点调查郴州三十六湾、衡阳水口山等重金属污染工矿区,采集包括土壤样、稻谷样在内的164个样本,汇总出一份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调查数据。日前,曙光环保公益中心对外披露了该项调查结果,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含量超标715.73倍,郴州三十六湾矿区甘溪村稻田的镉含量超标206.67倍等多项值得警惕的数据,让外界将关注点聚向了湖南。

其实,如果联系近年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衡阳儿童铅中毒、“毒大米”事件、湘潭等多地出现“癌症村”,就不会对前述调查结果表现得过于诧异。尽管这些事件之间未必有多强的关联性,单一来看是孤立、偶发的,但时间、地域、污染元素的同类性,已经一定程度地呈现了湖南地区的环境概貌。

即便此前没有详尽的数据支撑,但从污染事件、来自不同方面的零散信息,到生活居住者的感受,人们基本形成了对湖南污染不轻的判断。而这一判断,为曙光环保公益中心的调查结果所确认。同时,该数据也是湖南第一份对外公布的湘江流域重点工矿区重金属污染调查结果。

以专业角度来看,曙光环保公布的数据并非无可挑剔,信息不够详尽,也因此无法作为环境治理的参考依据,但相较于污染监测数据一片空白,公益组织自发调查并公布数据已经迈出公众环保知情权上的重要一步。而在此之前,人们把希望更多地寄托于当地环保部门发布信息。

环保部门有没有对相关环境问题的监测调查,具体数据什么时候可以公开,不止是湖南,不少地方的环境监督都卡在了这两个问题上。事实上,对环境污染,民众的生活感受往往走在最前面,空气不好不敢开窗户,农民不吃自己种的粮,都是对污染最直接的应对。透过不同方面的环境事件,这些问题得到进一步放大。进而由环境事件引发“环境共鸣”,在社会力量的共同推动下,促成环境问题的治理。也就是说,在污染治理的推进上,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环保部门是否获知相关信息,为什么这些信息不公开,原因可能是多样的,但根本上来看,是政府治理环境的动力远远不及民众改变自己生存现状的迫切愿望。这意味着,社会需要在环境监督,推进环境治理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只公开大气污染PM10数据,到大气污染PM2.5数据公开的过程可以看到,社会环境监测全覆盖,形成合力“倒逼”环保部门自主公开更为权威的数据。某种程度上,它是以一种环境知情权“倒逼”另一种环境知情权。通过民间层面、环保公益组织的渠道争取更多的环境信息,再以这样的监督方式促使更多的信息公开,后者又是下一步环境治理的基础。曙光环保公益中心的工作,就是延伸环保监督。

过去已经发生的许多环境污染事件已经证明,冰冷、残酷的数据及结果只能带来短期的阵痛、暂时的教训和临时的惩处应对,却很难让后来者有所警惕。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社会力量,持续不断的监督、监测,用环保知情权推进环保治理。曙光环保公益中心的第三方调查就是一个良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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