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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文县洪雅县造林补贴款兑现难

时间:2022-06-30 13:36:28 |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成都)

四川:兴文县洪雅县造林补贴款兑现难

近日,本报接到两个热线,都是询问有关造林补贴款发放政策的。其中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合庆村村民李大松反映2009年度的天保公益林尚有30元没有兑现;洪雅县瓦屋山镇雷坪村村民罗仕明反映2012年度的一般性社会造林补贴款没有兑现。11月19至21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经兴文县林业局调查,李大松反映的2009年度的天保工程造林是县林业局为扶持下属林业公司发展,分配部分指标由公司组织实施。公司在每亩135元的造林经费中除去5元作业设计费和27元的资料费,其余全部兑现给造林户。对此公司与农户已经达成协议,当事人已签字盖手印认可。

兴文县林业局、仙峰乡政府、合庆村委经与当事人代表一起商定,将李大松等人2009年度造林面积列入2013年度的森林抚育补贴项目,解决造林农户抚育经费困难问题。为防止类似纠纷发生,兴文县林业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造林主体(分大户业主、合作社、普通村民等)、造林面积、树种、补助标准、兑现款项等,同时与乡镇林业站签订了责任书,林业站和造林主体签订了合同书,明确了各方的权责义务;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已按照全省统一步伐,实现了“一折通”兑现补贴资金。

兴文县林业局规划股负责人解释说:“实际造林面积往往超出了计划配额,没办法给所有造林户兑现补贴,一般是经济困难的散户优先发放,大户先发一部分,不足的安排其他项目资金填补或者顺延到下一年。”

洪雅县林业局造林股负责人告诉记者,罗仕明反映的一般性社会造林,不属于天保或退耕还林项目。2010年,一般性社会造林启动了补贴试点,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按照“谁造补谁原则,造林主体的人工造林和更新,经验收合格后均可享受补贴。”相比较天保、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一般性造林具有临时性,难以用“一卡通”统一支付。但一般性造林属于谁种植谁所有,可以为农户直接创收。

洪雅县委宣传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罗仕明属于造林大户,其质疑的补贴款没有兑现,是因涉及地震灾后重建的交叉工作,村组正在统筹安排资金,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造林补贴每亩上限是200元,而金堂油橄榄,每亩每年成本就高达5000元,相对于日益走高的种苗费、劳工费,补贴款只能说寥胜于无。”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川宜于造林的空间越来越少,森林质的提升比量的扩张更有价值。但目前低产低效林改造没有纳入造林补贴,在落荒地栽种的林子,因土地性质仍属耕地,也享受不到林地相关扶持政策。这种情况下,补贴款只起到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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