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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生态扶贫精准施策 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

时间:2021-08-21 16:36:01 |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林业生态扶贫精准施策 助力决胜脱贫攻坚战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7月14日讯 黑龙江省林草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黑龙江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倾斜项目资金,利用生态公益岗位创造就业机会,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战。
一、生态管护扶贫。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在44个县(市、区),其中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个县(市、区)、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24个县实施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一是规范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印发了《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组织指导各项目单位按有关要求规范落实选聘工作。目前,已完成选聘工作,有关乡镇政府与护林员签订聘用协议,护林员经过培训后已上岗履行管护职能,各县(市、区)相关生态护林员数据已报送省林草原局备案。二是合理安排和管理生态管护补助资金。相关县采取财政、扶贫、林业、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定期督导、为生态护林员建立一卡通账户等措施,确保专款精准发放到位。2016-2019年项目累计投资21100万元,其中国投17100万元,省财政统筹4000万元。2019年国投6600万元,预计选聘15924人。三是强化培训,完善管护条件。针对20个国家级贫困县278名县乡林业站管理人员开展了3期集中培训班,并采取了以会代训、逐乡轮训、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印发管护手册等措施,对选聘的生态管护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培训率达100%。
据统计,目前全省通过选聘生态护林员带动项目区超过18128户、48539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增收,有力推进了黑龙江省贫困县的脱贫摘帽进程,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生态建设扶贫。一是在造林绿化方面,投资方向注重向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每年安排造林绿化任务根据各县(市)申报情况,优先保证贫困县(市)造林资金的投放。2018-2019年向全省重点贫困县投入造林工程资金约1.2亿元,完成造林55.11万亩,占全省造林总任务的22.55%。二是在村庄绿化方面,以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2019年重点贫困县绿化村屯971个,面积2.51万亩,占全省村屯绿化总面积的17.5%。三是在国家储备林建设方面,选择部分贫困县作为建设基地。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76.2万亩。其中,2018-2019年,对国家级贫困县(延寿、桦南、桦川、汤原、绥滨)投资3578.6.万元,建设国家储备林9.36万亩。四是在退耕还湿方面,坚持保护优先、生态惠民原则,支持贫困县范围内的湿地类保护区开展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湿地补助项目。2018-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资金共计15153.86万元,安排给贫困地区9177.87万元,占全部资金的60.56%。
三、资金政策扶贫。一是积极对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重大生态工程建设。2018-2019年,省级财政共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68 亿元用于支持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项目建设,其中,安排给贫困地区( 20个国家级贫困县)1.35 亿元,安排给深度贫困地区(拜泉县、青冈县、海伦市)0.29 亿元。二是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支持。2019年安排20个国家级贫困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3548.43万元。三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持。2019年,安排2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62.39万元、安排国家级贫困县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0.39万元。四是草原生态补助资金支持。2019 年安排20个国家级贫困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4834.72 万元,由贫困县根据扶贫需要自主确定使用方向。(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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