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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三章(上)

时间:2023-03-07 14:36:07 | 来源:国家林业局

《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三章(上)

第三章战略任务

紧紧围绕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一圈三区五带”的林业发展格局,加快国土绿化,提升林业产业,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依法治林,强化保护经营,发展公共服务,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完成营造林任务7333万公顷,其中:造林3333万公顷,包括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退化林修复、人工更新;森林抚育4000万公顷。新增森林蓄积量14亿立方米。完成湿地修复14万公顷;沙化土地治理1000万公顷。

第一节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系统修复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增加森林、湿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巩固和扩大生态空间,增强自然生态功能,构筑国土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快造林绿化

坚持全民义务植树,发动全社会力量大规模植树增绿,绿化美化国土空间。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加强三北、沿海、长江、珠江、太行山、平原、血防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打通连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廊道;加大干旱半干旱地区封禁保护和自然修复力度,推行节水造林,加快建设一批百万亩集中连片的森林植被带;稳定和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加快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退耕还林进程,探索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污染严重耕地造林试点。加快开展乡镇村屯造林绿化示范建设。建设树种配置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海、沿江、沿线、沿边、沿湖(库)、沿岛的国土绿化网格,促进山脉、平原、河湖、城市、乡村绿化协同。举办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

二、推进沙漠化石漠化等重点生态区域系统修复

加强沙漠化、石漠化土地治理,全面落实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将防沙治沙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签订责任书;优先将主要风沙源区、风沙口、沙尘路径、沙化扩展活跃区和岩溶石漠化地区“一片两江”作为重点突破区域,以自然修复为主,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增加林草植被,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防沙治沙示范区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风沙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稳步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系统修复,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点带面,综合治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加强退化森林和残次林修复,封补抚改并举,逐步培育为混交林、复层林、异龄林,增加珍贵树种、乡土树种、长周期树种比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快工矿废弃地、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兴林与治山相结合,着力拓展生态空间。

三、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

以保障木材安全、稳定市场供给、调剂市场需求为主要目的,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原则,在水土光热条件较好的南方省区和其他适宜地区,借鉴林业世界银行项目契约式和造林模型管理经验,利用好国家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激励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储备林投资、运管和管理,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加强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发展短中长周期乡土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为主体的储备基地。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制定包括契约管理、代储代管、动用轮换、验收评估、融资创新等制度方案,保障储备总量稳定和运行安全。到2020年建设国家储备林2.1亿亩,基地建成后每年新增木材供应能力9500万立方米以上。

第二节做优做强林业产业

充分挖掘林业产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以政策引导、示范引领、龙头带动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扶持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打造产业品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集群,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强特色林业基地建设

加快木本粮油产业发展,推进油茶、核桃等木本粮油高产稳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竹藤、生物药材、木本调料等基地,推进布局区域化、栽培品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增加生态资源和林地产出。

二、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加快提升林产加工业,强化木竹加工、林产化工、制浆造纸和林业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构建技术先进、生产清洁、循环节约的新业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木结构绿色建筑产业、林业生物产业、生物质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加强林业生物产业高效转化和综合利用。做大做强森林等自然资源旅游,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康养,发展集旅游、医疗、康养、教育、文化、扶贫于一体的林业综合服务业。

三、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促进产业聚集和融合发展,培育林业国家级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和木材加工贸易区。优化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林业装备制造和林业循环经济等产业布局,依托资源禀赋和口岸,打造一批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发挥重点产业聚集效应和区域产业竞争优势。依托特色林产品基地、森林食品基地及竹藤示范区,建设特色林业精品园等现代产业示范园区。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

四、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加快健全林业产业和林产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林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系列标准规范,把无公害、“绿色”标准的推广与优质林产品基地、现代林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和林业产业信用体系,制定林业产业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推进产销监管链、竹林经营和生态产品服务认证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压缩疏导过剩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林业产业和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加快实施林业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国家森林标志性产品体系。建设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森林产品连锁超市、新型电商企业和仓储物流业发展。

第三节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强化系统管理,实施科学经营,加快培育多目标多功能的健康森林。

一、分类促进科学经营

科学开展天然林经营。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大力培育天然复层异龄林。“原生林”要充分利用自然演替和更新能力,以天然更新为主,维护良好的森林结构和功能。“次生林”要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调整和优化林分树种结构、龄组结构、径级结构和密度结构,使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更加稳定。“稀疏林”要实行封育和补植补造,增加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混交和深根系树种比重,恢复森林环境。

加快开展人工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提高森林经营强度,积极改造低效退化林分,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产出。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建设一批集约化、规模化森林经营基地。推进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深根系树种作为目标树,大力培育混交、复层森林结构,根据林分生长状况和自然分化情况科学实施抚育经营,适时调整林分密度,促进林木生长。

适度开展灌木林经营。根据自然条件确定灌木林经营方向、方式和经营强度,科学开展平茬复壮、间密留疏,增强灌木林的稳定性,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适度培育乔木林,形成乔灌混交,提高防护等综合效能。

大力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在满足森林主导功能和经营主体目标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立体种植、复合经营,综合发展森林培育和林下种植养殖,按照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原产地认证要求生产森林产品。

二、强化森林经营管理

构建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森林经营的法律地位、法律约束。在做好二类调查及各项专业调查基础上,重点国有林区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突破口,以林业局为单元科学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长周期、多目标、多功能的复层异龄混交林。国有林场以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线,以林场为单元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良材和优美森林景观。集体林以推进规模经营为抓手,鼓励经营主体单独编制和实施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将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组建专业化的森林经营队伍。构建以全国性标准为指导、区域和地方标准为补充、涵盖不同森林类型的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典型森林经营模式与技术,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森林作业法体系。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对森林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推进森林经营工作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二类调查、土壤普查、分类与质量评价,进行立地分类区划,编制林业基础数表,建立主要森林类型的生长收获模型,建设模式林、样板林体系,构建森林经营成效监测网络。

三、推进混交林培育

新规划造林地应优先营造混交林,现有人工纯林逐渐采取森林抚育措施调整树种结构,退化林、残次林修复采取补植改造、树种替换等方式修复为混交结构,积极推行针叶与阔叶树种混交、先锋树种与演替后期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树种混交,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深根系树种、演替后期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形成层次多、冠层厚、生态位错落有致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森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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