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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成为推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

时间:2022-09-02 11:36:07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中国已成为推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2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突尼斯举办科学研讨会,同期在哈马马特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首次提出建立国际古迹遗址日。中国于1993年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今年4月18日,恰逢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30周年。正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前副主席、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旃所言,“世界遗产事业在中国的引进、发展、演变和壮大,是中国改革开放之路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这一特殊领域的生动体现”。30年来,世界遗产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相互促进、不断融合。在这一进程中,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生了飞跃式的历史跨越,我国也成为推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重要力量。

“文化遗产活了起来”

2014年大运河、丝绸之路双双申遗成功,使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47项,稳居世界第二位。从实现零的突破到稳居第二,世界遗产总数在30年间的跃升无疑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生动写照。但在受访学者看来,意义更为重大的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转变。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考古研究所所长王巍看来,30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最重要的理念变化,是有了“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清晰认知,有了把中国的文化遗产看作人类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自觉。

“过去我们谈文物保护的概念,曾经是言必称唐宋,到了明清似乎都不够古老、不够珍贵。”郭旃表示,随着世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文化景观、文化线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新的文化遗产品类不断出现,文化遗产的概念被大大拓宽至整个人类文明进程各个历史阶段的纪念和见证。与国际潮流相呼应,我国的文物工作从“文物保护”进入“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新阶段。郭旃举例说,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不仅有故宫、长城这样的静态古迹,还包括红河哈尼梯田这样融静态、动态、物质性及非物质性因素于一体的文化景观。

30年来,伴随保护理念的转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不断深入、能力也得到极大提高。大运河项目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八个省(市)、一亿多民众、约十年时间,这些充分展现出大运河保护申遗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设计、组织和完成如此规模的文化工程。”谈及大运河申遗之路,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刘曙光感慨万千。

世界遗产催生的“文化遗产热”燃遍神州大地,文化遗产不再是远离民众、没有生命的化石,它所具有的广泛社会意义得到重新审视。谈到我国文化遗产事业30年来的变化时,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最强烈的感受是,“文化遗产活了起来”。“文化遗产不仅具有历史意义,它还有现代的、未来的意义。”贺云翱说,文化遗产不再仅仅被看作历史的见证,还被当作社会共享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财富,强调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传承及对现代文明创新事业的参与。在这个过程中,文化遗产保护也从一个专业话题变成了公共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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