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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毁林损失无赔偿 监督林业局追偿国家损失

时间:2022-07-31 11:36:04 | 来源:检查日报

内蒙古:毁林损失无赔偿 监督林业局追偿国家损失

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检察院的监督下,该旗恒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发矿业”)因开矿破坏林地、荒地,被法院判决赔偿林业部门森林植被恢复费22万余元。

原来,2014年4月,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办案人员通过借阅该院公诉科案卷发现,恒发矿业非法占用林地,导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恒发矿业自2011年8月开始在巴林左旗三山乡胡都格村西山进行探矿。经调查,该公司在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批并报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面积34.3715亩,建设探矿井口、平台、防洪渠等,造成大面积林地被毁坏无法恢复。赤峰市森林公安局虽已对矿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已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环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的重大损失却无人追偿。

发现此案件线索后,该院民行部门及时督促巴林左旗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追偿国家损失。为确保证据充分,办案人向巴林左旗林业局发出委托鉴定书,并派员与巴林左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一同参与实地测量。最终,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作出鉴定意见为该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中的34.3715亩属于非法占用。该院于2014年7月7日向巴林左旗林业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建议巴林左旗林业局向法院起诉,追偿恒发矿业因破坏环境给国家造成的植被恢复费用。

后巴林左旗林业局向法院起诉,法院于2014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本案。该院派员出庭,宣读支持起诉书,重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发表庭审意见,并对审判活动依法进行监督。2014年12月12日,法院作出判决,恒发矿业赔偿巴林左旗林业局因林地、荒地被破坏所造成的森林植被恢复费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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