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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绿色建筑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

时间:2022-07-28 14:36:02 | 来源:淄博新闻网

山东:绿色建筑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

我市申报的9个绿色建筑项目近日顺利通过了省级评审。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建和在建绿色建筑项目共计25个,建筑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其中淄江花园北二区1-8#、10-13#楼通过了住建部三星级绿色建筑评审,实现了我市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零的突破。淄博新区和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先后被确定为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我市成为连续2年获得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的两个地市之一,共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4000万元。

10个项目

获绿色建筑奖百余万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绿色建筑标识工作,坚持“公益性强制、商业性自愿”的原则,重点推广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建项目、保障性住房等四类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觉建造绿色建筑。

我市发布实施《淄博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实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和施工图专项审查制度,对按规定应建造绿色建筑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项目,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积极争取省、市级绿色建筑专项补助资金,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淄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协调落实市级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4个市属住宅项目,给予了615万元的补助资金,正承·PARK一期等六个项目累计争取省级绿色建筑奖励资金407万元,各级资金的顺利拨付,有力的推动了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

2城区先后成为

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

在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全面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我市坚持“政府引导、标准引领、项目示范、市场推动、政策激励、社会参与”的发展方针,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闭合监管体系,按照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重点任务分解的要求,强化监督力度,推行闭合式管理,严把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竣工备案验收等各个关口,确保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

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淄博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该《导则》是我省第一个指导绿色建筑设计的地方性技术文件,它的颁布实施对淄博市的绿色建筑设计、评价以及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发展具有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目前,我市委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淄博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正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取得新突破。淄博新区成功申报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为我市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今年我市积极组织文昌湖旅游度假区、高青千乘湖绿色生态示范区申报了2014年度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其中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被确定为2014年度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获得补助资金2000万元,我市成为连续2年获得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的两个地市之一,共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4000万元。

一年15个项目

获“绿色建筑标识”

为保证新区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按时达到验收标准,我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召开绿色建筑申报项目调度会、中期建设推进会等形式及时调度、跟踪示范区的建设进度,重点抓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土地集约利用、非传统水源利用、绿色能源等方面的工作,强化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确保新区按照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的建设要求顺利推进。

据统计,2014年,我市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5个,建筑面积184.3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80万平方米的任务指标和市里制定的100万平方米的目标,其中淄江花园北二区1-8#、10-13#楼通过了住建部三星级绿色建筑评审,实现了我市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为零的突破。

为鼓励更多企业创建绿色建筑,我市积极争取省、市级绿色建筑专项补助资金,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协调落实市级绿色建筑专项奖补资金,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4个市属住宅项目,给予了615万元的补助资金,周村公共服务中心等两个公益性项目获得省级绿色建筑奖励资金36万元,各级资金的顺利拨付,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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