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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北湖区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日益完备

时间:2022-07-18 18:36:13 | 来源:湖南省林业厅

湖南:北湖区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日益完备

北湖区2014年纳入中央、省财政补偿的生态公益林30.3409万亩,补偿基金共计493.69万元,这些款项都通过北湖区林业局验收审核后全部由区财政通过“一卡通”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北湖区多管齐下从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管理、管护人员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强了管理。

一是强化公益林管护。一方面加大了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在主要交通要道、人为活动频繁区域,竖立永久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对全区生态公益林实行了全面禁伐,做到了严禁挖蔸、截枝、砍柴、采脂,严禁采集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严禁烧炭、烧火土灰、采石、采砂、取土等。

二是严格管护人员考核。对全区聘请的专、兼职护林员,由乡镇(街道)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把各乡镇(街道)、村、组的公益林具体落实到每个护林员头上,责任到人。针对个别偏远山区管护人员巡山力度不够这一现象,加大了对乡镇公益林管理站的督查力度,完善管护人员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确保了公益林管护人员的巡山次数每月都在27天以上。

三是精细档案管理。对全区所有乡镇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公益林档案管理进行了一次清查、摸底,每个乡镇重新配置了专用档案设备,完善了各项台帐,并确定了专人管理。建立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数据库,将公益林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

四是精准小班区划核实。按照公益林区划界定技术规定和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核实,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了各小班的区划工作。

五是严抓补偿基金管理。明确了以乡镇为单位造册报区公益林管理站核准小班面积和补偿基金后,再及时将公益林补偿资金通过区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林农和经营者手中的补偿基金拨付及管理模式,杜绝了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

北湖区按照“落实主体、维护权益、强化保护、科学利用”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创新模式为民办实事,通过强有力的举措,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日益完备,全区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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